2004年1月5日

反對的原因

        我反對她玩娃娃,第一個原因是我覺得 Blythe 的樣子太恐怖。第二個原因是價錢太貴,一個塑膠公仔,竟索價七百多元!!另一個原因是...


        正當她努力地遊說我送娃給她的時候,我們經常到旺角逛商場,她看娃,我看食玩。有一次,我跟她去了看娃衣,那些娃衣的價錢,真的嚇了我一大跳!一套娃衣要百多二百元!一條裙也要六、七十元!比我穿的衣服還要貴!買了娃娃後,總不會不買衣服吧!娃衣的支出,會非常可觀啊!而這些消費,極可能是來自我口袋裡的血汗錢!

        但最重要的原因,是我覺得她不是想我支持她玩娃娃,而是希望我和她一起玩娃娃。要我當一個娃爸!最明顯的例子是未買娃,已不斷要求我,要替她的娃娃拍照。

        我明白她是想我跟她分享她的喜好,但我不想娃娃入侵我的生活。對她來說,娃娃是個寶,我卻當它是毒草。要帶娃娃去拍照,請殺死我吧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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